《刑法》 對所有物破壞並建立新的持有,成立普通竊盜罪(§320 I)。★口訣:賓士320 其次,就加重構成要件而言,以手伸入窗戶,並非身體進入該住宅,故非侵入住宅(41 台非字第38 號判例),不符合第一款事由;然而,由於窗戶是通常供防盜之用的設備,其以手深入窗戶已使其防盜功能喪失,故屬於毀越安全設備之行為(41 台非字第38 號判例),符合第二款事由。 ★口訣:肆意飛越3個籬笆=41台非38 Tags: 0 comments 1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口訣王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書我幫你讀,口訣我幫你編 你只要安心考試就可以了。 7531 followers 6591 likes "http://reciteking.blogspot.tw/" View all posts